一、综 合
一、在河南省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如何办理?
答:高校毕业生可在全省任何一个地方先落户后就业,择业期为2年,到期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对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择业期内户口和档案可保留在原就读学校,也可转至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2年内免收档案管理费。
咨询地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指导科
(人民路1号综合办公楼5楼)
电 话:3079027
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如何进行实名制登记?
答: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分户籍到常住地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进行实名制登记,可享受免费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社保补贴、就业见习等政策扶持。
咨询地址:新乡市劳动就业局就业服务科(人民路1号6楼606室)
电 话:3078232
三、离校未就业大学生如何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答: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离校后未就业的,申请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申请资料:①毕业证复印件1份;②身份证复印件1份;③2张两寸免冠彩色照片; ④户口本或常住地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出具常住证明;⑤填写《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表1份,⑥《就业失业登记表》1份。
(二)申请地点:不分户籍在本市常住地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申报。
(三)办理程序:经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上报,各区就业局初审,市劳动就业局对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相关材料复审后,10个工作日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
(四)参加见习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由见习单位统一到市劳动就业局就业服务科办理。
咨询地址:新乡市劳动就业局就业服务科(人民路1号6楼606室)
电 话:3078232
四、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如何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答:申报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用人主体资格的材料;②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③本人2寸免冠照片2张;④《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表(可现场填写)。
办理地址:市人力资源市场(人民路1号综合办公楼一楼西厅)
电 话:3059850
五、高校毕业生到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如何求职?
答:(1)我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通过市场门口两侧的招聘栏、电子大屏和网络发送实时招工信息。
(2)到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的大学生均可以接受2次免费的职业指导,根据大学生的基本情况、择业要求和求职意向等情况,进行职业介绍,推荐合适的工作。如没有合适的选择,也可以使用本人身份证在人力资源市场填写求职登记表,进行求职登记。
(3)我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每周三、五举办招聘洽谈会,每月16日有大型招聘会。高校毕业生可以直接到我中心与企业进行面对面的交流。
(4)登陆WWW.XXSC.CC,了解企业招工信息,投递个人简历。
地址:市人力资源市场(人民路1号综合办公楼一楼西厅)
电话:3059850
二、基 层 就 业
一、到农村和城市社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优惠政策有哪些?
答: 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按照国家现行促进就业政策的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所需资金按现行渠道解决,同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
二、到城乡基层服务期满就业的毕业生可享受哪些待遇?
答:对在城乡基层服务期满并已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户口、档案原则上随工作需要流动,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部门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积极落实廉租房政策,为留在当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廉租房服务。到乡(镇)工作的,提前执行转正定级工资。县、乡党政机关在编制限额内接收全日制博士、硕士,可按特殊职位考录,简化程序;依据德才条件,可分别享受副县级和正科级工资、福利待遇。到基层事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硕士,专业技术职务可直接聘任。
三、到贫困地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哪些待遇?
答:到国家和省定贫困乡就业的,提前执行转正工资,从2006年开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适当提高工资标准;在企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的,报考公务员、省属高校研究生或成人专升本的,可以通过适当增加分数以及其他优惠政策,优先录用或录取。对自愿到贫困地区、艰苦行业工作,服务达到规定年限的高校毕业生,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按照国家有关由国家代为偿还。对列入“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到国家和省定贫困县的贫困乡教育、卫生、农技、扶贫等单位服务2年的大学生志愿者,给予每人每月研究生700元、本科生600、专科生500元的生活补贴,所需经费由省、市财政各负担50%。
四、有基层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务员和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凡省、市、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编制出现空额时,要优先录用或招聘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从2006年开始,省级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录用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包括考特种专业岗位)的比例不低于50%,以后可逐年提高。对招录到省级党政机关、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应有计划地安排到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1至2年。今后在选拔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时,要注重从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中选拔。省、市所属的由财政拨款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应划出一定比例招聘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
五、什么是 “大学生村干部”和“高校毕业生进社区”计划?
答:从2005年下半年起,在全省逐步实施“大学生村干部”计划,争取用3到5年的时间,基本实现全省每个村至少有1名高校毕业生的目标,使全省村级干部的整体素质有明显提高。“大学生村干部”是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支部副书记或支部委员职务;预备党员和非中共党员,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或依法选举为村委会主任、副主任职务,有条件的提倡交叉任职。在村任职原则上要满3年,生活补贴原则上由市、县、乡财政统筹解决。切实落实好“大学生村干部”报考公务员、研究生等优惠政策。制定“高校毕业生进社区”计划,其优惠政策参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实施“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的意见>的通知》(豫办[2005]20号)中有关规定执行。
六、什么是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答:全省每年共招募800名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志愿服务期为2年,期限为每年7月1日至二年后的6月30日。服务范围:在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基础上适当扩大到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等岗位。招募录用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大专生不低于1500元/月、本科生不低于1600元/月、研究生不低于1700元/月。2011年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按照豫人社[2013]18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在报考公务员、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自主创业、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和成人专升本的,仍按照豫人社发[2010]126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高校毕业生在企业工作、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并参加了当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今后考录或招聘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其缴费年限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退休时按机关事业单位的办法计发养老金。高校毕业生曾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原在机关事业单位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按企业的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凡录用高校毕业生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必须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兑现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劳动保障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检查。对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吸收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的,应给予表彰奖励。各级财政安排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要向聘用高校毕业生达到职工总人数20%以上的中小企业倾斜。
咨询地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指导科
(人民路1号综合办公楼5楼)
电 话:3079027
八、高校毕业生到小型微型企业就业如何享受社保补贴?
答:高校毕业生毕业在年度内到小型微型企业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可以向劳动就业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三 就 业 见 习
一、什么是就业见习?
答:是指组织我市有见习需求的离校三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包括户籍不在本地而在本地求职有就业见习意愿的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毕业年度的高校毕业生,进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就业管理)部门认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以下简称“见习单位”)进行岗位实习,时间为3至12个月,政府给予见习补贴。
二、申请就业见习需具备哪些条件?
答:申请见习的高校毕业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就业见习意愿的毕业三年内离校未就业并在求职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实名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及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包括非本地户籍);
(二)品行良好,遵纪守法,能够履行见习岗位职责和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身体健康,能够完成见习岗位工作任务。
年度内在校高校毕业生不需要进行实名登记;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如未及时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实名登记,也可以先申请就业见习,待与见习单位签订《新乡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后,由见习单位报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实名登记校验,完善相关信息后视同直接登记。
三、符合条件的人员怎样申请就业见习?
答:申请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年度内在校高校毕业生: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本人身份证、《新乡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报名表》;
(二)离校高校毕业生: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新乡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报名表》(同上)。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及就业见习单位提出申请。
四、见习人员如何获得见习岗位信息?
答:有意参加见习的人员,可以到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及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详见下表)查询见习岗位信息,或登陆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以及驻新高校内部网站查询。
五、见习期间的待遇怎样确定?
答:见习人员的生活补贴分别由当地政府和见习单位提供,自2013年7月11日起,政府提供的生活补贴每人每月700元,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见习单位提供的生活补贴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2014年7月起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120元。
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应通过银行为见习人员发放生活补贴,政府所提供的生活补贴由见习单位先行垫付,与本单位所提供的生活补贴一并按月发放给见习人员。
见习单位应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国家对见习期满的人员有什么政策?
答:见习期满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就业管理)部门对见习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就业管理)部门出具《新乡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证明》。就业见习人员参加党政机关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其见习时间可认定为基层工作经历。见习单位对见习期满后正式录用的高校毕业生,应及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见习期满未被录用的高校毕业生,可继续享受政府提供的各类公共就业服务。对有创业愿望的,提供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创业服务。
七、各县(市)区负责见习工作的公共就业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 |
地 址 |
联系电话 |
单位 |
地址 |
联系电话 |
市职介中心 |
行政综合楼1楼 |
3035641 |
卫滨区就业局 |
人民路183号 |
2048203 |
红旗区就业局 |
公园北街20号 |
3057395 |
牧野区就业局 |
公司街32号 |
3069657 |
凤泉区就业 服务中心 |
凤泉区区府路中段 |
3918205 |
高新区就业 服务中心 |
化工路建业小区北门 |
3539886 |
新乡县人社局 |
劳动南街6号 |
5085980 |
获嘉县人社局 |
花园路与行政路交叉口 |
4591221 |
卫辉市人社局 |
卫洲路1号 |
4495421 |
辉县市人事局 |
城关东大街 |
6233223 |
原阳县就业局 |
原阳县西干道附近 |
7586379 |
延津县人社局 |
延津县城关镇东大街5号 |
7691035 |
封丘县人才中心 |
封丘县东街68号 |
825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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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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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3026132
四 创 业 培 训
一、什么是创业培训?
答:创业培训是对具有创办小企业意向的人员和小企业经营管理者进行企业创办能力、市场经营素质等方面的培训,并对他们在企业开办、经营过程中给予一定的政策指导,其目的是通过提高企业创办者创业的心理、管理。经营等素质,增强参与市场竞争和驾驭市场的应变能力,使小企业创办者在成功地创办企业,解决自身就业问题的同时,创造和增加社会就业岗位,帮助更多的人实现就业或再就业。
二、参加创业培训怎样报名咨询?
答:有创业意愿的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返乡创业农民工均可持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就业失业登记证》到市创业服务指导中心二楼创业培训科(新乡市中原路东段517号)报名参加免费创业培训,具体事宜可拨打电话3806708咨询,也可在本辖区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报名。创业培训政策主要包括项目推介、技术支持、人才服务、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创业指导和政策咨询。
三、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需要哪些材料?
答:学历、学籍证明原件一份,一寸照片2两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
四、创业培训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1、创业意识培训(GYB)、创办或改善企业培训(SYB或IYB)、创业实训三个模板,既可以一次连续培训三个模板,也可以分阶段分模块培训,但每个人模块每人每年只能培训一次。原则上,创业实训实训不得单独举办。
2、参加创业意识培训的学员需完成《创业想法分析书》,创办(改善)企业培训的学员需完成《创办(改善)企业计划书》,创业实训的学员需完成《创业实训总结》,并由省创办培训管理机构安排,统一审核创办(改善)企业计划书(创业想法分析书或创业实训总结)。培训合格者,分别发放省统一印制的GYN合格证书、SYB/IYB合格证书和创业实训合格证书。
五 小额担保贷款
一、什么是小额担保贷款?
答:小额担保贷款主要是指根据国家有关促进就业创业政策,针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创业人员在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过程中(包括吸纳一定比例符合条件的人员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面临的资金困难,由各级政府设立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经指定担保机构承诺担保,通过银行发放并由政府给予一定贴息扶持的政策性贷款。
二、高校毕业生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答:(一)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持《毕业证》、人社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创业贷款人需提供第三责任人担保(反担保人须属市、县(市)、区、街道(乡镇)财政全供人员)。
(二)毕业年度内大学生:持省教委核发的《高校大学生自主创业证》,申请创业贷款人需提供第三责任人担保(反担保人须属新乡市、县(市)、区、办事处(乡镇)财政全供人员)。
三、高校毕业生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额度及期限是多少?
答:根据贷款申请人经营的项目和规模,最高贷款额度为10万元;贷款期限为2年,可展期2年,展期不贴息,能按时归还贷款,诚实可信,可随其经营规模的扩大和带动就业人数的增加继续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四、从事哪些经营项目国家给予贷款贴息?
答:从事微利项目,是指国家限制行业以外的商贸、服务、生产加工、种养殖等各类经营项目申请小额贷款创业的,按规定给予据实全额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展期和逾期贷款不贴息。
五、毕业年度内在校大学生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贷款申请人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高校大学生自主创业证》、创业计划书、《营业执照》或场地租赁合同的原件及3份复印件和一寸照片3张;担保人提供《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及3份复印件和出具《担保人证明》。
六、毕业年度内在校大学生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程序是什么?
答:到高校设立的大学生创业贷款担保指导服务中心申请;没有设立大学生创业小额贷款担保指导服务中心的高校,在校大学生可直接到新乡市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申请。
七、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贷款申请人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营业执照》或场地租赁合同的原件及3份复印件和一寸照片3张;担保人提供《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及3份复印件和出具《担保人证明》。
八、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程序是什么?
答:到创业地县(市)区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申请办理;也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所属的县(市)、区担保机构申请创业小额贷款申请手续;填写《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申请表》、《新乡市小额贷款个人申请书》、出具《担保人证明》。
九、全市小额贷款担保服务机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
办公地址 |
联系电话 |
新乡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
人民路行政服务中心1104室 |
3023363 |
辉县市担保中心 |
辉县市军民共建劳动司法大厦东一楼 |
6232686 |
卫辉市担保中心 |
卫辉市卫州路综合办公区西三楼 |
44997606 |
新乡县担保中心 |
新乡市金穗大道57号 |
5085897 |
获嘉县担保中心 |
获嘉县红旗路行政服务大厅3楼 |
4599277 |
原阳县担保中心 |
原阳县西干道就业局 |
7287259 |
封丘县担保中心 |
封丘县世纪大道东段邮政局2楼 |
8248387 |
延津县担保中心 |
延津县东大街政府院东2楼 |
7691727 |
卫滨区担保中心 |
新乡市人民路359号5楼 |
2048203 |
红旗区担保中心 |
新乡市学院路中段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
3057395 |
牧野区担保中心 |
新乡市学院路中段 |
3069650 |
凤泉区担保中心 |
新乡市凤泉区区府路79号 |
3918836 |
高新区担保中心 |
新乡市化工路建业花园北门 |
3536355 |
监督电话:03733023363
六 创 业 扶 持
一、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实体进入创业孵化基地的,可享受哪些费用减免?
答:对毕业年度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实体在创业孵化基地内发生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水电费,3年内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10000元。
二、什么是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
答:大学生自主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根据项目吸纳就业能力、科技含量、潜在经济社会效益、市场前景等因素,分别给予2万元至15万元资金扶持。扶持标准分为4个档次:2万元、5万元、10万元、15万元。对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节能降耗、劳动密集型的创业项目给予优先扶持,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创业实体项目扶持金额不超过5万元。
三、申请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的项目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1、进驻经认定的各类创业孵化园区,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且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
2、创业实体的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是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或在校大学生(含留学来豫创业人员);
3、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
4、有较好的创业发展计划和市场前景;
5、管理团队能力较强,管理制度健全;
同一扶持对象和扶持项目只能享受一次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资助。
四、什么是创业(开业)补贴?
答:创业(开业)补贴主要用于降低大学生开业成本,帮助大学生顺利创办企业。
1、补贴对象:初次创业的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或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
2、补贴标准:每人5000元。